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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信(记者陈璋)近日向省住建厅发出《江西省以前就流传村落保护条例》和《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快速发展推进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分标准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细分基准保护以前就传到了村落
根据《江西省以前传村落保护条例》的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分标准,有以下三种情况。 在原有村落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山、采石、取土、开采、开垦、毁林开垦、填海造地等破坏原有结构和历史风貌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难以恢复。 保护快速发展规划明确保存的园林绿地、河湖水域、塔桥亭阁、堤坝涵洞、道路等,造成严重后果,建设生产或储存退出后难以恢复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等,限期拆除 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机关处以16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述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但通过努力或者活动结束可以恢复或者恢复大部分的,对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体处以1万元至1.5万元的罚款。 另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安装、移动、涂改或者标识牌,逾期未修改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不符合节能标准时,可以吊销资格证书
根据《推进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快速发展的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分标准,建设单位采用禁止录用目录中的技术、技术、材料和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设计公司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标准设计,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格等级或者取消资格证书;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标准施工的,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的2%以上4%以下罚款。
另外,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向购房者明示销售的商品房能耗指标、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消息的,处1%至2%的罚款。 情况严重的,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降低资格等级或取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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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江西:破坏以前传下来村落最高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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