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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承销业务对信托企业“刹车”

前6家公司进入了100亿市场

等了半年,债券承销业务终于向信托企业正式打开了“大门”。 日前,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企业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估结果的公告》,批准中信信托、兴业信托、华润信托、中诚信托、华能信托、上海信托6家信托企业开展非金融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债券承销业务向信托企业“开闸””

此次获得批准的6家信托企业都是行业内综合实力较强、创新业务丰富的企业。 分析师认为,银行间市场债券承销业务向信托企业开放,将为信托领域扩大新的业务行业,特别是对银行间市场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有促进作用。

公告称,信托企业类分销商按照《银行间债市非金融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市非金融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自律规则,设立承销业务相关部门,配备专职承销业务人员,建立承销业务操作规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建立非金融公司债务融资融资机制 另外,作为信托企业类分销商,开展非金融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和受托管理工作,应当分别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防火墙机制,保证业务独立和人员分离,防止利益冲突。

“债券承销业务向信托企业“开闸””

非金融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公司通过银行间债市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短期融资券( cp )、中期票据( mtn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smecn )、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ppn )、资产支持票据) abn )等类型为主。

“债券承销业务向信托企业“开闸””

过去,信托企业在参加市场活动时多表现为“配角”。 例如在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发行过程中承担着spv (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简单来说就是起到了风险隔离的“通道”的作用,参与度有限,获得的利益很低。 资产证券化的发行门槛逐渐降低后,信托企业开始升级创新,积极在这个行业尝试新的发行模式,进行了从“渠道”到“主导”的角色转换。 此次6家信托企业是债券销售者的角色,这是首次与以前流传的银行和证券公司“分吃”100亿市场。

“债券承销业务向信托企业“开闸””

但需要指出的是,此次信托企业获得债券承销资格主要是比较非金融公司的债务融资工具,而不是企业债务、公司债务等通常意义上的债券。 但在中信信托相关业务负责人看来,批准的承销资格对中信信托未来业务拓展类型,特别是银行间市场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信托型abn (资产支援票据)业务的迅速发展离不开信托的密切参与。 有助于通过利用产权信托的法律结构实现风险隔离和资产公布,探索abn产品从“主体信用+资产信用”向完全“资产支持”的转移。 ”

“债券承销业务向信托企业“开闸””

华润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承销资格的获得有利于企业公开募股和实业投行行业的共同快速发展,华润信托以此为契机将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的作用扩展到营销人员的作用,为用户提供“受托+承销”一体化的综合金融处理方案。

“债券承销业务向信托企业“开闸””

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表示,获得承销资格有助于扩大信托企业业务空之间,做大中间业务,提升多元快速发展水平。 但是,由于债券承销业务竞争激烈,70%的市场份额被四大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控制,信托企业的后发劣势依然存在。 未来,以证券投资信托为主业的信托企业和综合化经营的信托企业可能更适合开展这类业务,否则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投入产出配比。 (记者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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