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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南都市报报道,8月8日,全媒体记者章娜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无用工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和其他灵活就业者(以下简称灵活就业者)参加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取得劳动者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和财政厅联合发行了《关于规范江西省无雇佣个体劳动者的》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职工社保的请观察 中断缴费期间不可跨年度补缴”

怎么支付呢?

据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确实难以缴纳全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规定自主保留缴费。 年未缴费每月可在2021年底前补足,缴费基数在2021年全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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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金什么时候享受?

参加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缴费延长至满15年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刷<;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联系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 17号) ),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按规定书面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职工社保的请观察 中断缴费期间不可跨年度补缴”

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满5年仍未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并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参加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中断的缴费期限,不计算缴费年限和缴费指数,其待遇计算方法执行省有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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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若干事项

本通知书发放前参加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存在停止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在本通知书发放后,作为灵活就业人员,不得征收跨年度停止缴费期间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本通知印前载有《江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系<; 社会保险法>; 实施前曾在用人单位接到未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赞人社发( 58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贯彻落实( lt );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赞人社发) 2019 ) 21号) ) )中规定的投保人可以按规定继续办理参保缴费。 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标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职工社保的请观察 中断缴费期间不可跨年度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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