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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都市报高译丹、全媒体记者许佳慧报道,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南昌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12369、12345或微信公众平台“12369环境保护举报”举报未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生态主管部门根据通报等级给予一次不重复的奖励。 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大致不超过20万元。

“举报无证排污最高奖20万元”

●这些违法行为的举报有奖

根据《办法》,举报下列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可以按照规则给予举报人奖励:

●未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情况

●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采用逃避监管的方法非法排放污染物的,如暗管、水井渗透、孔洞渗透、灌注或监测数据篡改、伪造、污染防治设施非法运营等;

●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搁置污染物解决设施的;

●非法移送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设置排污口的

●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的,或者未依法执行“三并”投入生产或者采用的;

●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和导致土壤污染的清淤、尾矿、矿渣等时;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和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

●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非法生产、销售、采用、转让、转移、进口、储存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装置的;

●其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通报方法

●电话通报: 12369、12345;

●微信公众平台通报:“12369环境保护通报”

●信访通报:市、县(区)生态环境局信访部门;

●通过其他部门传送、移送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其他通报渠道。

●如何奖励您

《办法》确定对同一事件的举报人只奖励一次,不得重复奖励。 对同一违法行为多人举报的,根据受理时间对首次举报的人给予报酬。 根据情况,根据举报等级和市、县生态环境局当时处罚金额的大小,对举报人给予一次不重复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大致不超过20万元。

标题:“举报无证排污最高奖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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