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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信(记者陈璋)随着网络科技的飞速发展,网购逐渐成为下一个重要的资费方式,但一些不良商家为了欺骗客户,实际上通过虚假交易——“刷单”来提高自己的美誉度和好评量。 日前,上犹三男因购买或网上下载他人淘宝、支付宝账户“刷单”被判刑。
在上犹县人民法院审理中,为了赚钱,李氏、张氏、赵氏在业务间隙开始了淘宝刷单的业务。 由于一个账户的刷单过多将被永久冻结,3人加入刷单qq群,从qq群下载他人的淘宝账号、支付宝( Alipay )账号、淘宝密码、支付宝( Alipay )密码、市民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一致的数据,
审判后,3名被告人为谋取利益,违反国家规定,从他人处购买或从网上下载包含他人淘宝账号等数据的市民个人新闻,情节严重,分别为非法获取市民个人新闻罪和市民的 3人均有自首情节,均为初犯,确有悔罪表现,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1年、9个月,缓刑2年、1年6个月、1年、罚金4万元至2万元。 三人平均断定不上诉。
标题:“非法获取公民个体新闻 三男子淘宝“刷单”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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