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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将按规定受到严惩! 12月18日,记者获悉,省人社厅、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调查挪用江西侵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方法》,确定了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最高5倍罚款的规定。 另外,通过虚构的劳动关系取得养老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等是骗取养老保险基金的行为,即使用被子住院、为投保人重复挂号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这些诈骗行为是不可以做的
介绍指出,根据《江西省查处骗取社保基金行为办法》,挪用社保基金的行为是指公司或者个人违反社保基金的特别规定,将基金用于违规投资运营,与其他政府预算平衡,事务所的建设、改建和人员的经费、运营经费、、 那些情况被认定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吗?
骗取养老保险基金的行为
●因虚构劳动关系取得养老保险参保或缴费资格的;
●伪造、变造或者非法变更工商登记登记、注销、关闭、破产等相关材料取得养老保险参保资格或者缴费资格,提前退休的。
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因虚构劳动关系取得医疗保险参保或缴费资格的;
●允许或者诱导非参保人员以参保人员的名义住院,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的;
●投保人自行承担,必须自费医疗费申报支付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
●使用被子住院、为投保人重复挂号、重复或无症状治疗、分解住院等方法过度医疗、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的;
●违反医疗保险给药范围的规定,因过量给药、重复给药、违规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的,或者通过分解、变更处方等方法作为投保人开出药物的。
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行为
●伪造、变造或者非法变更文件、个人身份证、证件、新闻数据等,取得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
●失去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或即使有变化也不报告,或持续违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
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行为
●通过虚构的劳动关系取得工伤保险参加或缴费资格
●虚假报告受伤时间、地点、原因、部位、受伤情况等,虚假报告,得出工伤认定结论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
●出具虚假的医疗诊断说明、病历资料、鉴定结论的取得或者协助他人取得工伤保险待遇等。
骗取生育保险基金的行为
●取得虚构劳动关系生育保险参保或缴费资格
●虚构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条件,出具虚假的《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等资料;
●伪造、变造、冒用或者非法变更个人身份证、个人档案或者他人相关证件、支付证明等资料,取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
骗取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机构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通过诈骗、伪造说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以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合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具有执行资格的,依法取消其执行资格。
人公司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履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被泄露的,依法处置
通报欺诈行为[/s2/]
对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向人社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举报。 受理举报的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举报属实,提供了最重要的线索和证据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追回的社会保险基金和滞纳金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缴纳给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家,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核算的罚款应当缴纳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标题:“江西:这些情况属于骗取社保基金 最高处5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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