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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讯记者洪怀峰表示,为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的“放管服”改革,11日,江西省人社厅宣布,江西省将“确定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审查权限”
《通知》指出,工资考核权限已确定,目前江西省人社厅负责考核的项目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副厅以上职务的工资变动。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军队转为干部工资明确的事业单位调职人员工资明确。
那么,委托的工资审查权限的一部分有那些项目呢? 记者了解到,省直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项目主要有16个
1 .机关公务员晋升正处及以下职务的工资变动:
2、机关公务员5年正常晋升级别,2年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级别机关工作人员2年正常晋升岗位工资级别;
3 .人民警察警卫面板津贴的调整变更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正常涨工资;
5、县以下基层事业单位农林水等一线科技人员浮薪及8年以上固定工资变动;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类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五级工作人员及以下管理岗位)晋升后,工资变动;
7 .中小学教师、护士将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技术等级(或岗位)的工资变动;
9、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和转正工资明确
10、机关事业单位退役士兵工资明确
1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工资等级(或薪级) :
12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后工资明确
13 .运动员成绩津贴的调整
14 .公务员规范津贴补助金标准的调整
15、机关事业单位老年回国华侨生活补助金考核发放:
16 .机关事业单位应停止发放未休年假员工的薪酬考核。
标题:“江西省人社厅下放部分省直机关单位工资审核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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