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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日报信息客户信息记者万思称,明明收了物业费,为什么还要额外收电梯运行费? 这不是随便收钱吗? 近日,赣州开发区劲嘉山和城区业主对此提出质疑。 赣州市物价局表示,电梯运行是一项特殊的服务,可以分拨取钱,但取钱标准必须公示,未公示的是乱取钱。
疑问:明明交了不动产费,为什么还要加电梯运行费?
住在劲嘉山和城区的卢告诉记者,她住的区违反了征收电梯运行费。 她给记者看了缴费单。 上面除了每月缴纳150多项物资管理费外,还有电梯运行费。
在缴费中,记者看到从去年8月到年底每月发生22元的费用。 我觉得卢先生很不合理。 “不动产管理费中应该包括电梯的运行费。 不应该另外征收。 ”
她咨询了小区的其他住户后,知道很多人没有付这个费用。 然后,她从其他小区的住户那里听说没有领取这笔钱的复印件。 卢先生认为房产是反复收钱的。
因此,卢先生找到了不动产,要求退款,但被拒绝了。 “不动产表示,这笔费用将根据不动产管理服务费用的复印件合理收取。 复印件显示,物业管理费不包括电梯运行和二次供水费用。 ”。 卢先生对房地产企业自行制作的收钱副本表示怀疑。 “是否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
然后,卢先生算了帐。 整个小区超过了1300人。 如果每户每月支付22元,一年内这部电梯的运行费将为35万元。
调查:房地产称电梯运行费是“批准的”
据许多小区的不动产称,电梯运行费包含在不动产管理费中,不另外收取。
根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服务收钱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主要包括公共性服务、特殊性服务和其他特约性服务。 其中,特殊服务主要包括电梯、电力转用、二次供水和中央空调试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
记者还获悉,赣州市物价局和房管局于2009年10月18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服务收钱的通知》。 通知规定:物业服务收款包括电梯等房屋设备的运行服务。 也就是说,住宅小区内共享的电梯、公共照明等设施设备的运行费,已纳入房地产公共性服务费,不得另行分配征收。
记者调查了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每月收到“电梯运行费”。 小户型每月收19元,大户型每月收22元。 由于小区物业管理费用一直没有“涨价”,这个费用增加了。 通常,住户改装半年后开始领取。 工作人员说,收取这笔钱的复印件“基于规则”,也得到了批准。
物价部门:费用未经公示即违反
那么,这笔费用没有违规收钱吗? 物价部门批准了吗? 对此,赣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电梯运行费为特殊服务费用,可以按照相关仪式收钱,但收钱标准须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并公布业主委员会未设立的前提下收钱复印件
卢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自己入住以来,从未见过房地产收钱项目公示。 “那些人付了费,这个费的标准是什么? 我们不知道”
对此,小区物业朱经理承认,自去年8月以来,物业确实没有公示收钱复印件。 他说他工作上有点粗心。 下一步,他将逐一公示以前收到钱的复印件。 然后,向缴费的业主先退钱,等待公示后根据现实情况收钱。
标题:“赣州劲嘉山与城小区额外收电梯费 业主质疑乱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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