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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南昌信(记者余红举实习生宋思嘉) 5月18日,南昌市发布了《南昌市人才落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根据《细则》,四类人才可以“零门槛”落户南昌。 此外,《细则》扩大了人才定居地的可选范围。
“零门槛”可在南昌落户的4类人才,由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国(境)外学历)认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注销户口的提供出入境证明照片、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的说明)办理落户手续的中专以上毕业生, 集体户口页)和居民身份证办理落户手续的技能人才引进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人才落户后,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将户口一起转入。
另外,这四类人员应当根据定居地的情况,将以下资料分别提交定居地派出所处理。 定居地在家中的,提交本人房屋的所有权相关证明材料。 在定居亲属(不限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的,在户主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提供同意定居声明的单位集体住宅定居的,在提供单位在职说明的社区集体住宅定居的,提供住房租赁合同、住房所有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据介绍,南昌市要求各派出所开辟绿色通道,经考核落户人才办理,并于材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结束办理。 本人不能自行办理的,可以书面委托家庭业主、直系亲属或者公司集体户口专业负责人代为办理。 另外,派出所户籍窗口一律提供延迟服务,业务不结束,民警不休息,群众不离开,窗口不下班。
此外,公安机关还通过公安人口报系统检查申请人户籍新闻和移动证明新闻,通过学信网检查毕业证明新闻,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系统检查职业资格证书新闻,通过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检查国家)外学历新闻 无法通过网络验证的,由教育、人社部门进行学历和证书认证。 为了迅速处理定居,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资料。 南昌市相关负责人表示,除按以上规定申请文件外,公安机关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资料,不得增设附加条件和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误当事人定居。
标题:“四类人才可“零门槛”落户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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