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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记者黄玉龙
对于弋阳县邵畈学校的六年级学生来说,本打算好好享受暑假,但被通知每人支付210元,校方表示这是放学后的“补课费”。 对此,弋阳县教体局回应称,收钱系委员会建议征收,并责令退还全部费用1.68万元,分管副校长接受解释勉谈话的处罚。
弋阳县邵畈学校的同学表示,放假前,老师通知说每人将收取210元的“补课费”。 这个费用是学期中每天下课后“多上一个小时课”的费用。 但是,由于教育主管部门明令禁止违规收取补课费,同学们认为学校涉嫌乱收钱。
家长李先生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件事。 他的孩子也接到了6月末收钱的通知。 当时,李先生要求老师提供收据等收钱证明,但老师说不能提供。 “钱很少,但连收钱的证明书都没有。 随便说,付给家长钱是不合理的。”
李先生对收钱有异议,但是孩子班上很多人都付钱。 最后他只能付钱。
了解相关问题后,记者联系弋阳县教体局,教体局随后组成调查组到学校进行调查。 经调查,由于父母外出赚钱的“留守儿童”很多,下午放学后,爷爷奶奶的监管很困难,部分学生进入网吧或游戏室,或去游泳,或在公路上玩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在大部分家长的要求下,邵畈学校的六年级学生同意下午放学后延长上课时间,开展各种社团(有趣的小组)的活动。 为了开展活动,该年级学生购买了多种文体器材、资料,邀请了专业教师进行了授课。 一学期结束后,六年级的家长委员会建议按价格计算,向每位家长收取210元的费用。
调查结束后,调查小组立即向该校六年级家庭委员会负责,在6月27日前将收到的费用全部退还给家长,并向教育署报告退款名单以备审查。
据悉,该校6年级的家庭委员会已将目前收取的1.68万元费用全部归还。 记者也从李先生那里证实,他交给的210元已经归还,他对解决结果很满意。
此外,教体局经研究决定,向邵畈学校负责六年级的副校长训诫勉谈话,不得在年优先评价。 对邵畈学校六年级家庭委员会擅自收钱的行为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标题:“违规收取“补课费” 被责令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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