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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称,合同未到期的南昌百树教育解雇了员工
中国江西网信记者涂文华投诉万女士在就业合同期内没有重大错误时,无故被公司百树教育集团辞退,年12月12日,中国江西网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然后,万先生就此提交南昌市西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1月15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南昌市西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已就此事做出判决。 该委员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另外,南昌百树教育集团未提供相关证据,因此仲裁委员会不认可其主张的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说法。 1月8日,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自该裁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被申请人拖欠的工资4297元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0179元。
在发出消息之前,万先生告诉记者,还没有收到工资和赔偿金。 对此,记者联系了百树教育集团的数字相关负责人,但对方并不知道此事。 中国江西网络记者将继续关注。
标题:“仲裁裁决:百树教育集团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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