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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昌信(记者余红举( 11月16日,记者从洪城水业公告获悉,从去年11月1日起,南昌上调各类用水价格,南昌现行一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吨上涨0.45元。

10月18日,南昌市召开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提出根据目前居民用水价格上涨0.5元或0.6元的两套价格调整方案。 最近,南昌市发展改革委、南昌市行政审计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法案〉的通知》。

根据《南昌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的规定,南昌的水价分类、居民生活用水梯级制仍将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水价调整后,现行一级居民用水价格(每吨1.58元)将上涨0.45元,污水解决费为0.95元,共计2.98元。 二级居民用水价格(每吨2.37元)上涨0.68元,收取0.95元代替污水解决费,共计4元。 三级居民用水价格(每吨4.74元)上涨1.35元,收取0.95元代替污水解决费,共计7.04元。

“一级居民生活用水价钱上调0.45元”

的客户用水价格(每吨1.6元)上涨0.45元,代污水解决费0.95元,共计3元。 非居民用水价格(每吨2.37元)将上涨0.68元,代替污水解决费1.4元,共计4.45元。 特殊用水价格(每吨7.9元)上涨2.25元,代替污水解决费收取1.4元,共计11.55元。

据介绍,考虑到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负担能力,此次供水价格调整后,南昌水业集团将对最低生活保障的客户在原每月补贴9元的基础上,再增加6.7元,即每月补贴15.7元。

标题:“一级居民生活用水价钱上调0.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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