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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北京5月25日电(记者罗知之)据人民银行官网报道,近日,人民银行、中央农业经营办公室、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表了《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金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确定,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必须为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无担保贷款支持,比较不同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势,研究制定差异化的无担保贷款政策。

“金融怎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六部门联合发文”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重要作用。 目前,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成为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较有效供给、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对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有机联系,培育农业农村快速发展的新动能,巩固脱贫攻关成果,支持农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要加快发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创新专属金融产品,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覆盖面和便利性。 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快速发展,提高农业质量和竞争力,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重循环相互促进的新的快速发展格局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金融怎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六部门联合发文”

记者了解到,《意见》强调加强新闻共享、加强金融承载力、健全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推动无担保贷款快速发展、扩大抵押贷款范围、创新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信贷风险监测分担补偿机制、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

《意见》强调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闻共享,健全名单发布制度,加强银企融资对接。 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应当为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无担保贷款支持,比较不同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势,研究制定差异化的无担保贷款政策。 积极宣传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担保融资,支持农机、大棚设施等依法担保担保担保融资。 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第一次贷款”、无偿连续贷款业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债券和股权融资。 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和大灾害风险分散机制。

“金融怎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六部门联合发文”

《意见》确定切实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依托手续建设金融服务农村振兴试验区,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状况纳入金融机构服务农村振兴考核的判断,加强判断结果的运用。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与中央农业事务局、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券监管委员会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金融体系密切合作,共同发挥力量,扎实推进“意见”精神,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覆盖面、便利性

标题:“金融怎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六部门联合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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