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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称《未保险法》)正式施行,其中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采取措施,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装备儿童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 这标志着儿童安全座椅的采用首次纳入全国立法,体现了儿童在国家一级对健康出行的重视。
在许多交通事故中儿童死伤的例子中,没有采用或没有正确采用儿童安全座椅是重要的原因。 《中国儿童交通道路安全蓝皮书》指出,在汽车内未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情况下,儿童交通事故死亡率是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8倍,受伤率是后者的3倍。
“采取较为有效的干预措施,不会造成过多的伤害,或者可以减轻伤害的程度。 ”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研究中心日前举办的“儿童乘车安全的法治与共治”研讨会上,国务院妇女儿童职工委员会办公室一级巡视员宋文珍做了如下介绍。 汽车座椅法带来了它们的影响,如何更好地保障孩子的健康出行? 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儿童座椅可以比较有效地减轻儿童交通事故的危害
儿童座椅也被称为儿童乘客约束系统,是为身高和体重不同的儿童特别设计和保护的。 近年来,我国采用儿童座椅的家庭不断增加,但整体状况仍不完全令人满意。
“我国交通事故导致的儿童死亡,近年来一直呈减少趋势,但总量仍然很高。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汽车安全研究室主任周文辉指出,我国儿童安全座椅的采用率还有很大提高空,这与家长的意识、法律约束、推广教育、产品采用的不便等有很大关系。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年道路安全世界现状报告》,在进行报告调查的175个国家中,有84个国家制定了儿童乘客约束系统的国家立法。 目前,许多发达国家的儿童安全座椅配备率达到90%至99%。
我国的《十四五》提出了“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快速发展权”和“减少儿童死亡”的目标。 深化儿童乘车安全保障制度有助于减少儿童在交通事故中的伤亡率。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企业汽车座椅主检测工程师徐哲从专业的角度给出了答案。 “如果不采用儿童座椅,一旦发生激烈的碰撞或紧急刹车,10公斤重的孩子容易产生数百公斤的惯性力,一定会‘飞走’。”
“父母抱着孩子坐在后排的话,碰撞的瞬间车内的物体也会产生30~50倍自重的惯性力,父母不太能抱着。 即使运气好没有完全离开手就跑出去了,父母的身体也会压迫孩子,把孩子撞到前面的座位上,受到很大的伤害。 ”徐哲说:“另外,父母抱着孩子坐在副驾驶员的位置上,安全气囊打开后,孩子的头和脖子的位置错开,有时也会死亡。”
在该中心进行的儿童乘车碰撞试验中发现,采用儿童座椅可以比较有效地约束儿童的身体,防止儿童飞出车外。 儿童因过度位移与车内其他物体发生二次碰撞时,儿童座椅对儿童的头颈部、胸部、腹部等也起到明显的保护作用。
目前,我国已有20个地方制定了儿童安全座椅法律法规。 全国律协副会长朱征夫说:“未保法关于配备儿童安全座椅采用了‘应该’一词。 也就是说,是强制性义务,从根本上处理了法律依据的问题。 道路安全交通法的修改和各地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细化,将起到示范的领导作用和上位法的指导作用。 ”
预防儿童交通伤害需要采取综合对策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仅限于未保险法的性质和篇幅,儿童安全座椅的规定还很一般,其有效实施还需要更加细致的规定。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说:“未保法、道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地方未保条例和道交条例,其实是一个法律体系,很多问题并不是单纯可以用一个法律来处理的。 包括未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地方未保条例和地方道路交通条例的修改,必须更详细地书写儿童安全座位规定,具备操作性。 ”
今年3月,公安部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提案稿,要求过去的部分地方立法大多不以4岁年龄为标准,而是以身高为标准,“身高不足140厘米的乘车人乘坐家用轿车时,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座椅和增高垫等约束系统。”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青妇室长王阳认为:“这样既能考虑安全实务,又能方便实际执法操作,如果通过,将有助于推进未成年人乘车安全保护制度的落地实施。”
儿童的交通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 “在预防儿童交通伤害的问题上,必须采取综合对策,多加管理。 》宋文珍介绍,近年来,国务院妇女儿童职工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预防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的《十大策略》。 加强儿童监护,提高儿童显眼度,让儿童戴头盔,穿有交通反射标志的衣服等。 提高儿童的危险识别能力,采用安全约束系统(包括儿童安全带、头盔),减少非机动车、机动车的违章行为,学校区域周边
宋文珍说:“对所有家庭来说,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成为难以忍受的疼痛。 孩子的生命安全没有其他概率,只有0和100%。 ”
标题:“家长们观察,儿童安全座椅入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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