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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林被占有和破坏之前,我们知道镇政府将我们的林地作为国有建设用地有偿转让给了别人。 》上饶广丰区排山镇排山社区许多村民直言,林地“易主”未履行征收补偿手续,自然资源局却将土地性质从“林地”直接改为“国有建设用地”,办理国有土地聘用权证。 这显然是违法的,他们对此极为愤慨,但维权无门。
据记者调查,排山镇曾违法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广丰分局(原广丰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同宗土地。 但令人费解的是,广丰分局不仅督促“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决定,还办理了该地块的国有土地录取证,引发了一系列纠纷。
文/图卢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范晶
2019年,村民与邱晓阳现场协商,计划撒石灰粉。
山镇政府曾因违反土地转让受到行政处罚。
1600多平方米的集体山林被转让了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农户落实了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改革目标。 但是,上饶广丰区排山镇排山社区的村民向本报反映:“我们村民1600多平方米的林地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别人的建设用地。”
周坤前、徐诗河等人介绍涉事山林名叫金鸡岭。 1998年,排山镇向村民征收694.5平方米的山林建设加油站,但未建成加油站,地块又转让给个体邱晓阳。 邱晓阳打算破坏原加油站地块附近的山林,平整土地,出租他人作为现场用地,村民前来制止。 不料,邱晓阳出示了《协议书》和国有土地录取证。
村民们获悉,排山镇政府于2006年将原加油站2300多平方米(含/(/k0/)基)的土地转让给邱晓阳。 年,邱晓阳办理了国有土地录取证。 根据该证,土地采用权人“邱晓阳”、地类(用途)、采用权面积) 2277平方米,采用权类型为“出让”,取得价格/(/k0/)白色。
村民质疑,镇政府当时只征收694.5平方米的山林,为什么要将2300多平方米的山林转让给邱晓阳? 镇政府怎么能绕过村民把村民的林地卖给别人?
排山镇排山社区:协调难以产生结果
前几天,广丰区林业局有关科负责人随记者来到现场进行核查。 这些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广丰区排山镇排山社区居委会省级地方公益林区规划图》,确定除原排山加油站地块( 600平方米左右)为建设用地外,均为林地。 对于林地是否可以直接转换为建设用地,上述工作人员没有正面应对。 对此,省林业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林地变更为建设用地需要履行征收程序。
现场看到,该地块建有两层房屋,出租给水泥加工厂用于生产。 房子的左侧有池塘,池塘附近散落着各种各样的生活和建筑垃圾,水质恶化,产生很大的异味。 房子后面是一大片(/(/k0 ) )地,水泥加工厂的工人正在工作,堆积了很多水泥加工品。
“村民与邱晓阳界所在地的纠纷已经三年多了,双方至今意见不一致。 》据排山镇政府排山社区党支部书记毛利华氏介绍,邱晓阳在金鸡岭地块只有600多平方米,原加油站后方未纳入农用车,但现已扩展至10多米,出租给水泥加工厂。 2019年,毛利华组织双方协调、现场指界,提出处理方案,划定边界,但当时双方未签字,邱晓阳后来不表示反感。
关于调解,村民向记者提供了照片,证实了毛利华的说法。 根据公众号“排山微信”的帖子,“排山居两委前往金鸡岭旧加油站调解邱晓阳与其他居民边界的纠纷”,配图中有石灰粉划定的边界。 村民说:“邱晓阳单方面撕毁了调解协议。 ”。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邱晓阳本人。 邱晓阳说,他很少占用排山社区村民的土地。 当他听说记者和排山镇政府签订了转让协议时,他急忙挂断了电话。
(/S2 ) )分管副町长)关于土地转让不清楚)/S2 ) )。
原加油站地块为什么改为建设用地? 这要从2006年排山镇政府和邱晓阳的转让协议书说起。
根据上述协议书,为进一步加快排山镇集镇建设,充分利用闲置资产,经研究,将原排山敬老院( 1900平方米)和原排山加油站( 2300多平方米)的2处房产开采权转让给邱晓阳,挂牌价格分别为:
排山社区的村民看到这个协议书很惊讶。 村集团林地是如何成为协议书中的“闲置用地”的? 排山镇从来没有开始过征收程序,反而是村民在2007年拿到林票后,邱晓阳与村民协商征用了这个地块。
土地是如何通过排山镇转让给邱晓阳个体的? 协议书中闲置资产(原加油站2300多平方米)的面积如何明确?
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排山镇政府。 山镇时党委书记王青山安排副市长朱祥贵分开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在询问上述问题时,朱祥贵表示,他管理土地工作只有半年多,对该协议一无所知,有必要咨询当时在协议上签字的原排山町领导人徐则华。 为此,记者电话联系了徐则华,表明身份和来意后,徐则华匆忙挂断了电话。 记者多次重拨,但无人应答。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广丰分局:曾被处罚
记者前往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广丰分局查询邱晓阳办理国有土地录用证明文件时得知,2009年1月,该局就排山镇政府违规出让原排山加油站土地一事出具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年1月,该局向排山镇政府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策者表示,排山镇2006年将原排山敬老院和原排山加油站土地违规转让给邱晓阳采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所得5%的罚款共2.43万元。
奇怪的是,广丰分局于年1月开始介入该地块的违规转让调查,并于年制作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此期间邱晓阳向该分局申请了国有土地聘用证。
年7月,邱晓阳申请了用地手续。 广丰分局于去年11月派人去现场调查。 调查人员意见栏中写道,该地块为国有土地,权属合法,边界分明,面积准确,建议制作证件。 就这样,邱晓阳将原排山加油站周边2277平方米的土地转换为建设用地。
村民们的正当权益到底应该如何维护?
山镇排山社区不少村民认为,镇政府未作征收补偿,将他们1600多平方米的山林转让给他人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广丰分局未认真征求村民意见,向该地块出示国有土地录取证,直接损害村民正当权益。
当时去现场调查的调查员是谁? 为什么这个地块主张“权利来源合法”? 带着疑问,记者找到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广丰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翁小强。 翁小强解释说,邱晓阳在申请国有土地录取证书时,提供了地籍调查表、规划红线图和购房发票,手续没有问题。 关于前期的土地征收工作,不在他们科的职责范围之内。
对此,行政法学专家、江西财经大学法学教授王柱国解体表示,排山镇政府擅自转让农用地(林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将其发放,涉嫌违法。 因为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的申请。
村民表示,他们与邱晓阳之间的纠纷难以调解,村民的正当权益已经受到侵害。
谁来纠正这个错误? 村民的正当权益应该如何维护?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广丰分局土地利用股负责人徐凌峰表示,这些问题很难回答。 另外,该局相关部门的领导也没有对应。
8月3日,记者再次联系了排山町副町长朱祥贵。 朱祥贵说:“徐则华不会说你们在听的话。 那么,我们(町)听起来可能也有同样的效果。 ”。 山镇不需要就此展开调查吗? 朱祥贵对此回答说,调查也必须向当时的知情人确认。
标题:“自然资源局前脚处罚后脚“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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