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794字,读完约4分钟
本报记者陈璋
为了设立示威住宅区,变成了拥有独立庭院的联排别墅区。 近日,景德镇市昌江区新枫街道河西村村民表示,十几年前,由于在周边盖了房子,严重影响了许多村民的住宅采光,经景德镇市政府批准,相关部门分配安装了周边20亩土地。
但出乎意料的是,河西村委会和实成镇(河西村原属珠山区实成镇管辖,年被划至昌江区新枫街道)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利用这20亩土地建设和销售联合别墅。 因此,村民们多次反应也未得到处理,购买别墅的业主也因不动产权证发行延迟而烦恼。
设置用地,建造别墅
据河西村村民介绍,2006年,完成了与村隔街道的伴山洋房项目。 洋房原本建在很高的地方,楼层为11层,紧挨着村子的南边,所以北侧很多房子的采光通风受到了严重影响。
“夏天也能看到太阳,但冬天一整天都看不到太阳。 很冷。 ’8月18日,河西村村民指着家门口的伴山洋房说,两者高度的落差至少有二三十米。
2008年,事件迎来了转机。 河西村村民得到消息,上级部门在离村不远的地方规划了20亩土地,建成了安室。
根据景德镇市土地储备中心盖章文件,考虑到伴山洋房北侧河西村民房屋采光、通风受影响,应河西村村民及村民委员会要求,2008年经景德镇市政府批准,在新平路东侧规划20亩村民宅基地,河西村民委员会为此
令人惊讶的是,河西村委会获准土地后,将开发交给景德镇市的商品房建设开发企业,建造联合别墅,对外销售。
8月18日,跟随河西村村民来到新平路示范安装小区,发现里面全是连排别墅,全是地上三层、地下一层的结构,各有独立的庭院。
“我们买房子十多年了,花了几十万元。 当时和开发商签订了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但一直办不到。 ”面对记者的采访,一位业主充满了担心。
记者还看到,小区内许多庭院杂草丛生,无人入住。 正在翻新的业主说,因为无法制作不动产权证,业主不敢轻易翻新。
记者还了解到,园区内部分业主不是应该设在河西村的村民,有的是当时直接从开发商那里买的房子,也有的是二手房。
难以证明集体用地
“在合同上签字的时候,我们答应过可以证明的。 不是我们欺骗业主,而是当时的上级答应了我们。 现在不能弄不动产的票。 我们也没办法。 ”景德镇市商品房建设开发企业法人徐春才解释说,新平路示范安装小区的建设由上级批准,并划出了建设红线。
至于为什么不能办证件,徐春坦言:“正好赶上国家出台政策规定,小产权房一律不办理,办证件一直不办。”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表示,新平路示范安置区的土地性质仍为村集体用地,未进行土地收缴,因此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徐春才表示,新平路示范小区共有70户,当年对外销售每栋40多万元,建成时基本完成销售。 “现在二手房卖到了100万元以上。 ”
那么,景德镇市商品房建设开发企业是如何拿到在河西村设立小区的项目的呢?
徐春才表示,2006年伴山洋房建成后,由于切断了村民的采光,政府批准河西村委会设立场地20亩。 另外,由于河西村村民的房屋没有拆迁,河西村委会和实成镇政府找到了他进行开发。 “企业当时花了100多万元购买土地,与河西村委会签订了合同。 ’关于村民是否得到了那里的补偿,徐春还不知道。
各自有说法的问题
河西村村的居民和徐春才都称20亩土地为村民安置用地,但河西村委会和新枫街道给出了不同的解释。 经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在新平路东侧规划20亩村民宅基地用于市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经实际成镇政府讨论决定,由景德镇市商品房建设开发企业(该企业系景德镇市实成镇政府旗下公司)统一规划建设该地块。
但是,这种解释与景德镇市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恢复大不相同。 年,该局在回复中表示,河西村委会将景德镇市政府批准用于安装的20亩土地用于新农村建设项目,无法收回安置村民。 这20亩安置用地是景德镇市政府批准用于村民安置的,决定实际上转为城镇用于新农村建设,应由昌江区调查解决。
8月19日,在新枫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和河西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向记者解释说,村民受伴山洋房影响采光情况当时已得到彻底处理。 此前,经村委会与村民协商,村民自愿获得40万元货币补偿。 新农村项目建成后,村民可以优先价格购买。
对此,河西村村民表示,2009年他们确实每户领取了7000元至1万多元的补偿金,但这些款项以“环境污染补偿费”的名义列支。
关于村民按价格优先购买,徐春说:“没有那种事。”
标题:“村民安置用地 竟建别墅销售”
地址:http://www.jnsgt66.com/jxjj/121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