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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91元,比去年同期名义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 其中,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34元,比去年同期名义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6.7%。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95元,比去年同期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9%。

“一季度广东居民每个人平均可支配收入9191元 同比增长7.2%”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有关专家介绍,今年以来广东经济开局良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收入4种构成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记者马汉青通讯员粤调) )。

工资性收入 增长8.5 %

一季度广东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405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到69.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最大,为67.1%,拉动收入增长5.9个百分点是居民收入增长的首要动力。

经营净利润增长7.7 %

一季度广东居民人均经营净利润为1193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为13.0%,拉动收入增长1.0个百分点。 各地创业环境继续改善,群众创业、万人创新的动能得到进一步释放。

财产的净利润为12.0%

4类收入中增长率最快,收入增长1.3个百分点。 房租、储蓄保险的收入、红利、利息收入都有所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收入迅速增加。

转移净利润增长9.8 % [/S2/]

净利润的快速增长是由政府各项惠民政策首要推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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