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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对非法集资保持“高压”态势。 25日,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研究起草《非法集资处理条例》,明确非法集资法的定义,法定职责分工,确定查处主体,实现非法集资全链条、透明的综合治理。 目前,《条例》审稿已经征求地方和部门意见,国务院法制办公会和银监会已根据反馈完全修订。 另外,相关部门5月至7月组织各省(区、市)政府开展涉嫌非法集资的专项调查活动,包括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担保等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贷款平台、第三方支付、 做好众包平台等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租赁、房地产、地方交易场所等领域的公司和关联方、各种涉农互助合作组织
推动制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
非法集资专业化和“泛理财化”的趋势明显。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去年的网络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来看,目前网络金融业利用p2p平台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网络众包行业非法集资诈骗增多,网络私募基金非法集资活动加剧
目前,网络平台非法集资组织结构日趋严密,日趋专业化。 以迎合国家政策为借口,打出“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招牌,以具体项目、债权标的、担保物为依托,业务流程、合同文案专业规范、噱头更新奇、迷惑性强,投资者难以辨别。 一小撮非法组织和个人注入巨款,通过各种媒体普及包装,邀请名人、学者、官员到“平台”造势。
非法集资的新方法层出不穷,网上推广与网下宣传相结合,吸引了利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人参与,短期内疯狂集资。 一些非法公司为了显示“实力”租用高级办公楼办公。 小奸商告知投资者的商业推广活动,从公开化半公开化转向“地下”活动,利用亲戚朋友相互之间的信用进行传播扩散。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部门、各地区已基本摸清互联网金融风险底线,稳步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网络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不改变、不替代非法集资现行处置制度安排。 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通过互联网非法集资活动,由各地移交非法集资业务机构进行调查。 央行积极推进《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的出台,继续依托反洗钱体系做好反洗钱监管工作,并与部会联席会议各成员机构合作,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切实推进政务报的公开共享,维护信用。
对私人基金进行风险检查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的非法集资风险较小,但私募基金行业存在一定的风险风险风险。 近年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风险检查和现场检查等手段,发现了多起私募基金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事件。 涉案规模从几千万元到几十亿元不等,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浙江、湖北、深圳等地。 私募股权基金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首要有三个好处。 一是滥用登记备案新闻进行非法增信。 非法机构利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身份,故意夸大歪曲推进,误导投资者,以合法经营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二是非法集资的特点突出。 以私募股权基金为名的非法集资案件与常规非法集资案件的行为特征高度一致,例如在承诺保证本担保收益或获得高额回报的平面媒体上发稿,在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点向不特定对象发布推送 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投资者人数限制。
三是违法机构集团化经营。 集团内的互联网金融、p2p、众包、小额贷款、私募基金等业务相互交织渗透,混业经营。 这些业务涉及银监、证监、地方金融监管等多条监管一线,从私募基金业务本身很难看出其非法集资的本质,违法行为的隐蔽性、风险传播性更为突出。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为了防止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不断健全完善的法规制度,规范经营机构的经营行为,加强风险检查和投资者教育工作,杜绝非法集资风险于萌芽状态。
一是健全完善的监管规则。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继出台了《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理财业务运营管理暂行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管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合理管理办法》及相关操作指引等监管制度。
二是完善的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 首先,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日常监管,继续监督各证券监督局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深入开展防止和打击各种非法集资活动。 其次,统筹各方面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理财、互联网金融等检查,切实提高经营机构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警惕意识,确定监管红线; 三是发布《关于加强私募股权基金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私募股权基金监管合作事业指导》等业务制度,加强私募股权基金领域的风险监测,提高发现和解决领域风险问题的能力; 第四,加强私募基金领域的自律管理,加强私募基金机构及工作人员管理。
三是加强专项排查,防范领域风险,做好股权众包风险检查、私募基金风险检查、场外融资风险检查。
四是加强非普及防范教育。 发行《关于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推进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防止教育工作的通知》,组织各证券监督局开展“非推进社区”活动,做好“正确认识私募股权,远离非法集资”的投资者教育保护工作。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12个地区保监局,对比事件频发的要点机构、要点业务行业和要点小组,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专项检查,实现全国性检查的全面覆盖。 指导保险机构加强反洗钱监测预警,及时化解库存风险,逐步减少增量风险,采取积极对比的措施,以早期发现、早期识别、早期处置非法集资风险为目标。
切实进行地区间的风险监视
统计数据显示,与非法集资相比,去年公安机关立案1万余件,涉案金额近1400亿元。 去年,这类事件的平均值达到1365万元,亿元以上的事件超过100件。 前10个省份共计新增案件3562件,涉案金额1887亿元,分别占全国新增案件数量和总额的69%和75%。
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配合工商总局、央行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事件的事后监管、金融类广告管理等问题,推进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 配合发案委员会的研究,将非法集资所涉人员列入金融不信任者黑名单,对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实行联合信用惩戒。 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立体化、社会化、新闻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宣传、完整的大数据监测、社会化网格管理监测等机制,进一步开展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推动相关领域主管监管部门加强对本领域行业的监督预警,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可疑资金的监督拆解。 推进各地区、各相关部门新闻资源的相互共享,着力处理地区间风险监测防范,做好全国性重大风险的拆解复核判断和早期预警提示。 (记者陈莹徐昭) )。
标题:“多部门联手重拳打击非法集资 5月至7月开展风险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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