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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容量酒店由你选择,一键即可全部下单。 近年来繁荣迅速发展的在线旅游平台以高效便捷的服务受到客户的欢迎 但是,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在线平台的迅速发展也逐渐暴露出虚假普及、顾客欺诈等问题。
近日,海南省工商局透露,海南工商部门对网络订票、订票、医疗、婚纱摄影、房地产促销、网上旅游、团购等执行领域的经营行为进行了重点监控监管,并对座椅行驶、途牛等平台负责
据悉,今年以来,海南工商部门监测了薄片旅行、天猫、淘宝、百度糯米、美团、京东旅游、乐途旅游、大众点评、去哪儿、穷游等10个第三方信息平台上的互联网经营主体点评新闻。 截至目前,共监测到6670家互联网经营主体1794485条评价新闻,其中坏消息88839条,整体差评率为4.95%; 发现网络交易数据612105件,涉嫌违法行为的数据4092件,违法线索152件。
事实上,不仅是海南,全国范围内的在线旅游平台也经常出现问题。 今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北京艺龙新闻技术有限企业(以下简称艺龙企业)因存在欺诈行为,向客户李先生赔偿3倍。
据说李先生通过艺龙企业运营的网站预约了位于上海、三亚的三家酒店。 根据黄龙网的主页,三家酒店都是国家旅游局评定的五星级酒店,但他在这三家酒店住宿后,发现在黄龙网上预订的这三家酒店的现实与显示不一致。 李先生认为艺龙企业有欺诈行为,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艺龙企业辩称,三家酒店都是准五星级酒店。 由于娱乐圈工作人员输入错误,网页被显示为五星级酒店。 但在法院审理中,艺龙企业提供的酒店服务与其网站推广不一致,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虚假推广。 李先生作为客户以欺诈为理由要求赔偿3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支持。
一审判决后,艺龙企业提出上诉。 目前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业内人士表示,网上旅游平台的繁荣和快速发展符合顾客的诉求,值得鼓励和肯定。 但是,领域在快速发展中暴露出的不规范等问题也必须引起关注。 据采访,目前网上旅游平台的快速发展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名不见经传”的现象时有发生。 陈先生告诉我们,他预订了一间酒店海景双人房,这是去年1月底的在线旅游平台。 到了店里后,商家确定海景房不是这个价格,只能提供别的房型。 平台与商家协商无果后,平台客服解释称,陈先生预订的不是“海景双人房”,而是“侧海景双人房”,拒绝退还订金。
其次,退票费用超出规定。 住在北京的孙先生告诉记者,春节前,他在网上买了两张从北京到湖南的机票后,因为旅行计划发生了变化,申请了退票。 代理商按20%进行抵扣,远远超过5%的标准。 孙先生和代理商多次传达信息后,代理商说门票是通过“渠道”购买的,价格很高,只能提高价格退钱。
此外,网上旅游平台代理商制度的弊端日益突出。 李先生在今年春节所在的在线旅游平台上预订了三亚自由行产品。 因为酒店操作失误,不得不换房间。 李先生要求退换差价时,平台和酒店互相推挤。 最终,客户没有得到满意的回答。
一位在线旅游平台负责人说,在线旅游公司以互联网公司的思维进行旅游,喜欢增加和维持客户数量。
“目前,支撑大部分在线旅游平台运行的依然是代理商。 例如,目前国内小型旅行社数量众多,没有自建网站进行营销宣传的能力,大多只能依赖第三方信息平台生存。 第三方信息平台为了吸引大众的目光,经常将旅游产品的价格压低。 ”这位负责人表示,旅游本身就是毛利率较低的领域,旅行社被平台价格“绑架”,服务质量也与预期相差甚远。
为此,专家建议,顾客维权应重视证据的保留。
“我很了解酒店介绍、位置、星级、房型、配套服务等商品新闻。 认真比较,鉴别。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吴薇与网上旅游平台签订合同,约定顾客充分观察详情,必要时对商品详情和服务进行截屏保留,并在欠费时核查或侵权时予以证实
此外,法官表示,平台合同是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客户表示:“我知道合同条款。 点击“同意”,据说该合同将成为双方之间的“法律”。 虽然拷贝很多,但请不要不浏览就直接“同意”。 客户必须详细了解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货款、安全观察的若干事项、风险警告、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重要新闻,特别是预约后的退款、变更的解决等。
“费用中发现商品和服务与订单时的描述不一致的,应当及时对订单的具体复印件、网络服务的约定、实际费用情况等进行证据保留。 主页等的复印件最好公证一下。 ”吴薇说。
专家表示,客户遇到纠纷时,可以通过客服或专业投诉解决部门与平台运营者或酒店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协或者工商部门投诉,也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标题:“在线旅游平台快速发展存隐忧:名不副实 退票费用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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