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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南昌信记者修杰淼7日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本月开始,南昌市将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标准,年度月缴存额上限不得超过3464元。
根据规定,自年5月起,月缴存额(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同) )超过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明确年度月缴存额上限的单位职工,应当调整在年度月缴存额上限(即3464元)范围内。 缴纳机构在进行5月的缴纳核定前,必须调整超过上限缴纳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月缴纳额。
公司的负责人[/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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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登记中心官网下载《年度调整缴存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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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缴存比例分别测算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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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加盖公司公章的《年度调整缴纳清册》(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标题:“南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禁超34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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