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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重庆7月1日电(记者张翅)近日,重庆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融资平台企业管理问题的通知》,通过“借款、限量、资金管理、追究责任”对融资平台企业的融资进行严格管控,从而对违规者提出负面意见。
通知指出,重庆将融资平台的企业债务与政府债务进一步分离,并向根据债务性质不同进行不同解决的整个平台发布债务预警系统,动态监测平台企业资产负债率、带利息杠杆率、利息保障倍数、综合融资价格率等重要指标的变动情况,具有一定的政府融资功能
根据要求,各区县最多保存3家承担政府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公司,实行目录管理。 通过关闭群、转型群、签订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承接政府委托实施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土地开发等公益性项目。
通知规定,禁止将公益性资产注入融资平台企业。 区和市级部门单位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依照法规不得改变或者不得改变的资产。 不得将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园、广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市政道路、桥梁、水利设施等无法带来经营收入的基础设施,以及未经储备土地、法定手续转让和分配的土地等注入平台企业 平台企业也不得以公益性资产为抵押物融资,也不得进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融资。 注入的东西将分阶段回收。
实施严格的解决处罚和责任追究管理。 对政府和部门、融资平台企业、金融机构三者追究责任。 对金融机构违法行为向平台企业提供的政府型融资,金融机构自行承担相应损失,依照商业银行法、银领域监管法等追究责任,建立金融机构负面清单,纳入信用记录范围。
标题:“重庆树立“负面清单”严管融资平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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