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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北京9月30日电(记者孔祥鑫)在前期公开征求意见后,由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快快速发展和本市住房租赁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于29日正式发布,将于年10月31日起实施
29日,北京市居委会消息,通知从加强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提供便利公共服务、规范住房租赁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市场主体监管、提高住房租赁服务水平4个方面介绍本市住房 通知指出,对承租人的服务保障将大幅提高。
通知指出,北京各区人民政府要实际加强租赁住宅用地保障,采取产业园区、集体建设用地按计划建设租赁住宅等方法加大租赁住宅供给。 新建租赁住宅必须配置教育设施,居住人口达到一定规模,15分钟步行范围内没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必须按照标准和计划设置。
通知指出,承租人为本市无户口家庭,连续单独在同一区租赁,实际居住3年以上,并在住房租赁监督管理平台办理登记备案,符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适龄子女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承租人为本市以外户籍家庭的,可以根据住房租赁监督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新闻以及北京市非北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其适龄子女在租赁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北京市居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高度重视住房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快速发展。 通知的目的是完全购买与租赁并行的住房体系,建立租赁住房合法性、明确主体权责、规范市场行为、稳定租赁关系、权益得到比较有效保障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制度。 增加多渠道租赁住房供给,培育设施化、规模化住房租赁公司,形成让居民先租后买的梯型资费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快速发展。
标题:“北京市发布住房租赁新政策 承租人的服务保障将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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