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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比较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保险资金的安全与稳定,10月10日,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南(第4号-第6号)》的(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确定,保险机构在开展股票、房地产和金融产品投资时,各保险机构要满足保监会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如企业治理、投资能力、团队要求、最低偿付能力、最低净资产以及近三年来有无违规行为等。 另外,还必须建立反欺诈管理机制和相关制度程序,比较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非法利益输送行为。
《意见稿》要求保险机构在股票投资时,需要关注包括市场风险在内的投资范围、交易结构、投资目标的合规风险法律风险; 操作风险; 五种风险,包括道德风险。 保险机构在开展房地产投资时,需要关注包括投资范围、交易结构及投资目标在内的合规风险,包括交易对方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在内的四大风险。 在进行金融产品投资时,必须关注包括投资范围、交易结构、投资目标在内的合规风险; 金融产品和投资对方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 投资包括决定风险交易执行和投资后风险管理的财务报告和新闻披露风险等6大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年12月,保监会首次发布的《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南》(第1号-第3号)中,针对银行存款投资、固定收益投资、股权和股权型基金投资的关键环节制定了内控标准和流程,今年以来,监管层应对保险资金运用风险,
标题:“保监会出台险资投资股权不动产等内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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