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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网北京12月1日工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全面完成注册公司管理权限下放工作,自年12月1日起不再办理具体公司注册工作,原注册公司全部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管理。

据悉,从2009年11月开始,工商总局将下放工商总局直接承担的公司登记管理权作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的重要措施,对工商总局登记的公司进行分割,积极稳妥地逐步下放给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管理。 截至2037年11月30日,工商总局已向原注册的2037家公司和工商总局吊销营业执照,但未依法注销注册的617家公司全部委托地方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管理。

“工商总局:今起不再办理公司登记业务 权限下放地方”

相关专家表示,移交公司登记管理权不仅有利于工商总局摆脱具体的公司登记事务,更好地履行中央机关职能,加强宏观政策研究和实务指导,也有利于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公司的监管。 这进一步推动了工商登记制度的便利化,便利了公司的工作。

“工商总局:今起不再办理公司登记业务 权限下放地方”

工商总局在登记公司管理权力下放过程中,首先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全面清理拟转让的公司,挨家挨户核查,为转让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与主管部门的信息表达相协调,分别发出通知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对下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向相关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授权通知,提出业务要求,做好纸质档案、电子数据和公示新闻的交接工作。 四、采取事先告知公司业务、邮寄通知函等方法,向相关公司出具委托书,告知公司委托的具体安排和业务流程,确保公司了解委托业务的情况。 五是依法加强地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登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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