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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12月28日,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报道,昨天,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召开了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集体洽谈会议。 据悉,《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办法》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会议指出,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要确保用户拥有实体经营店,保证网上餐饮服务质量相同,确保配送环节的食品不受污染,确保客户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有专业机构和专职管理者
年12月27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集体咨询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网络预约发展迅速,便利了人民群众生活,促进了群众创业、万人创新。 网络餐饮服务支持政策、监管制度逐渐完善,领域有序快速发展,逐渐规范化,促进了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 但是,随着订单量的激增和订单平台的迅速扩大,也出现了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对入网者管理不足、配送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大大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格”的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将监督管理纳入服务中,在反复实现网上监管相同目标的基础上,制定《办法》,并公布互联网
会议指出,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将严格执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责任义务,规范入网者经营活动,与监管部门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餐饮资费环境,促进“互联网+餐饮”健康快速发展。 必须贯彻审查责任,确保订户拥有实体经营店。 二要落实监督责任,确保网上餐饮服务同质性。 三要切实落实配送责任,在配送环节不污染食品。 必须落实四权责任,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五要落实管理职责,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饿了么、百度外卖、美团、到家美食会、金拱门、百胜、海底捐赠等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的负责人,以及北京市、上海市、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负责人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标题:“食药监总局:外卖平台确保线上线下餐食服务同标同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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