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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信记者李逊、通讯员万豪、黄公旺表示,元旦跨年,在这个喜庆的节日里,许多人以前传的方式庆祝,燃放烟花爆竹。 但是根据南昌市的相关规定,在城市燃放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

1月1日,中国江西网记者报道,跨年晚上,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调查传唤了南昌市沿江滩岸燃放烟花爆竹、点灯笼的31人,其中行政拘留1人。

据悉,自年12月31日晚至年1月1日凌晨2时,红谷滩公安分局相继组织200多人警力,在秋水广场、摩天轮等沿江滩岸人群聚集处开展劝燃工作。 协调播出9小时禁止燃烧、灯光的累计广播,收缴若干灯光和烟花爆竹,调查传唤31人,其中包括行政拘留1人、行政罚款7人、教育训诫21人。

“有人跨年夜在赣江岸边放飞孔明灯 南昌警方做出了如此举动”

警方表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禁止现场执法,加强禁飞区治安管理,全面处理禁止烟花爆竹行为。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燃规定,坚决反对燃放烟花、爆竹。

标题:“有人跨年夜在赣江岸边放飞孔明灯 南昌警方做出了如此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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