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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于年12月30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取现交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取现交易。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新规主要是对跨境洗钱的全面监管,不影响个人出国费用和汇款便利性,也不影响个人每年5万美元的汇款金额。
《通知》规定,自去年1月1日起,一是个人持国内银行卡在境外取现,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各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 二是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取现每日限额统一为1万元人民币三是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取现超过全年限额的,将于本年度及次年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取现 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贷出本人银行卡等方式回避或协助境外取现管理。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规定主要是为了规范银行卡在境外大额取现交易,是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避税的必要措施,可以进一步防范银行卡取现行业的违法犯罪活动。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现在非现金支付越来越普及和方便。 根据国际监管经验,大额现金交易多与诈骗、赌博、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 因此,世界上普遍加强了大额现金管理。 监测结果显示,一点个人持有大量银行卡在境外提取大额现金,远远超出正常支付需求,涉嫌开展违法犯罪活动。 ”负责人说。
将境外取现额度定为10万元,据上述负责人介绍,据统计,全年81%的境内银行卡境外取现额度在3万元以下。 “将境外取现额度设定为10万元,既可以满足持卡人在境外正常取现的诉求,也可以抑制少数违法行为人提取大额现金。 》个人有实际合规境外大额现金录用指控的,可以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如依法购买外汇现金后,携带外汇现金出境。
标题:“境外刷卡取现一年不得超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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