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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江西网信记者周再奔通讯员刘媛、黄飞称,男子谎称要她买衣服,要求店员帮他试穿,结果店员进入试衣间后,男子告诉他
据南昌市东湖区法院法官介绍,年10月14日12点左右,男主李某来到南昌市服装店,谎称店员王某也就是受害者需要购买女装送给她,要求王某试穿。 小王进入试衣间时,小李偷了小王放在前台的小米手机、红米手机(被鉴定的价值共计3033元)逃离了现场。
年10月17日,民警逮捕被告人李某归案。
一审法院近日提出,本案犯罪事实明显,证据确凿,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量刑适当,经法院确认后审理。 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标题:“谎称买女装请店员试穿 南昌一男子“调虎离山”伸贼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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