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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信全媒体记者汪清林2月21日报道,南昌市食安办、南昌市食药监局印发《关于开展各类单位食堂食品安全检测维修工作的通知》,全面做好南昌市各类单位食堂食品安全检测维修工作。
通知称,南昌日前连续发生两起单位食堂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充分暴露了单位食堂管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根据法规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饮食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未经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通知指出,南昌市将加大工作场所食堂基础设施投入,处理部分工作场所食堂房屋简陋、流程安排不合理、冷藏冷冻设施不足、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足等实际问题。 严格控制食品来源,禁止采购无证、过期、变质的米面油菜肉等食品和原料,不得供应来源不明、腐败变质或感官异常的食品。
特别是学校、医疗机构、建筑工地、企业事业单位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经营,必须及时纠正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降低风险。 对外包集中供餐的公司,应当审查供餐公司的资质条件,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并建议供餐公司加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对无执照饮食公司,必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认真解决,向社会公开。
出现疑似食品安全的异常情况,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医疗救治,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报告。
标题:“南昌对单位食堂全面排查整治 “零容忍”无证供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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