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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北京4月2日电(记者韩洁、郁琼源)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年4月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7种128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并根据目前适用的关税税率征收关税。

根据财政部关税司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终止部分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关税减让义务的通知》,此次关税政策调整的目的是维护我国利益,平衡美国对进口钢铁和铝制品征收关税措施而给我国利益造成的损失

通知指出,我国自2009年4月2日起停止对原产于美国的7种128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按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征收关税,对水果、产品等120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税率为15%,对猪肉、产品等8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税率为25%。 现行保税减税政策不变。

“4月2日起我国对原产美国7类128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

年3月8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公告,认定钢铁和铝制品进口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决定从3月23日起对钢铁和铝制品进口征收关税( 232措施)。

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232项措施违反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不符合“安全例外”的规定,实际上构成保障措施。 这项措施从3月23日开始实施,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利益。

这位负责人强调,我国倡导和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终止对美关税减让义务,是我国运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为保护我国利益而采取的正当措施。

标题:“4月2日起我国对原产美国7类128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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