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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报刘思敏、记者王樊称,农民专业合作社原是农民互助合作组织,但不法分子监控农民血税,“吸股不吸股”的大体情况是, 据新余市渝水区非办公室介绍,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加入合作社前要仔细检查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以免被“山寨银行”讹诈存款。
【事件的回顾】
年1月22日,李某成立新余市万民栽培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万民合作社),李某担任法人代表,被告人李x某负责万民合作社的日常工作。 在万民合作社成立至3月期间,被告人李x通过设置广告宣传卡和一般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以高额利息为吸引力诱饵,以入职名义非法吸收被害人梁等55人存款112.7万元。 李先生将全部存款用于新余市某企业的厂房工程建设,但由于建设资金一时无法收回,万民合作社资金链断裂,无法及时支取受害者的存款。 截至案件,万民合作社只向部分受害存款人返还4.75万元,其他大部分受害者的存款107.95万元无法返还。
【犯罪手段】
1 .违规开展业务。 不接受金融指导,不变更工商部门营业范围,擅自脱离“三农”,违规开展资金支持工作。
2 .建立“山寨银行”。 通过模仿农信社的标识、装饰和形象,披上“合法”的银行外衣。
3 .推进公开错误引导。 有意混淆或模糊农民合作社和农信社的概念,通过分发资料等方法进行公开推广,误导群众办理存款业务。
标题:“不要被“山寨银行”误导 存钱还得去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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