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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财经5月15日报道,安徽食药监局昨天发表了《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年第3期,总第49期)》。 在这次检查中,有18个品种21批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涉及江西恒康药业有限企业等生产公司。
公告称,根据安徽省药品检验计划,安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聘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验。
通过此次检测和鉴定,共确认18个品种21批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包括咳灵胶囊、利巴韦林注射液等。 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包括【性状】、【检查】水分、可见异物、溶出度、酸不溶性灰分、相关物质、填充量的差异、【浸出物】和【含量测定】。
公告称,对提取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其关联公司,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法进行调查。
标题:“咳特灵胶囊等18个品种药品不合标涉江西恒康药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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