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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中国江西网络新闻(记者黄继妍实习郭洋玲)从省人社厅获悉,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从年1月1日起,我省将提高公司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14年调整公司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继2005年后连续3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公司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 全省预计315万退休人员将受益。
据悉,今年我省调整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和机关事业单位在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今年基本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略高于全省年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公司平均增长率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长率。 此次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通过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兼顾公平和效率。
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公司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离退休人员人均每月增加36元。
钩子调整体现“长纳多调、多纳多得”的激励机制。 公司结合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 ),包括缴费年限15年以下)在内的人均每月增加45元。 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每年增加3元进行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人均每月按本人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8%增长。
倾斜调整体现了对退休早、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各群体的统一照顾,公司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老年人,人均每月增加30元。 年满80岁以上的老年人,人均每月增加40元。
根据国家规定,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要求,公司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包括从年1月起重新发行的资金,下同) )应在7月底之前切实发放。 参加机关事业所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也必须在7月底之前基本支付。
标题:“江西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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