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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南昌信记者修杰淼报道: 13日,省国土资源厅发布《江西省工业用地长时间租赁、先租、后让、租赁结合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创新工业用地供给办法,向各地推广长时间租赁、先租、后让、租赁结合办法,实现工业
据悉,我省目前在工业用地供应办法上,通常是在50年的最高年限拍摄转让。 但实际上,大部分公司在生存15年、20年后,由于产业升级、结构调整而关闭并周转。 对公司来说,单纯以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价格高,资金周转困难,不利于项目启动和公司长期快速发展。
根据《暂行办法》,工业用地长期租赁的最高年限为20年,期满后可以继续。 使用租赁后转让租赁结合办法提供土地的,租赁期限由双方合同约定,转为转让时,转让年限合计不得超过工业用地转让的最高年限。 工业用地租赁标准应与地价标准均衡。
标题:“江西鼓励工业用地租让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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