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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信全媒体记者任德志8月26日获悉,《南昌市推进钢铁、水泥、焦炭、冶炼、平板玻璃、化工等重污染公司退城搬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出台。
《方案》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对本辖区内现有的钢铁、水泥、焦化、冶炼、平板玻璃、化工等领域的公司进行全面调查。 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整理了主城区范围内的重污染公司名单,结合当地消除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公司兼并重组等实际成绩,研究了明确退城转移重污染公司名单。
结合实际,制定公司退城搬迁计划。 有搬迁任务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将对明确的搬迁对象进行比较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搬迁改造措施,制定退城搬迁计划。
对能耗高、排放量大的钢铁、水泥等公司,实施全公司或部分重污染工程具有资源特点,推进向环境容量许可的地区转移或退城入园,实现装备升级、产品升级、节能环保水平;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和“僵尸公司”,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出、无法转移或公司转型的公司,依法实施关闭。 到年底基本完成城市主城区重污染公司搬迁改造任务。
城市主城区现有钢铁、水泥、焦化、冶炼、平板玻璃、化工等重污染公司退城搬迁的责任主体是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理委员会。 如有虚假申报、漏报、逾期不申报等情况,自行负责。 切实做好搬迁公司员工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员工搬迁带来的生活困难问题。
建立了城市主城区钢铁、水泥、焦化、冶炼、平板玻璃、化工等重污染公司城市搬迁工作月度报告制度,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每月向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报告,报告中包括搬迁工作进展 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查处各地重污染公司的退城搬迁工作。
标题:“南昌将明确退城搬迁公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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