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55字,读完约3分钟

无序快速发展的低速电动车正迎来相关部门的源头管理。

8日,工业和新闻部、快速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加强低速电动车生产能力规范管理,在用中 对不作为的地区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六部委联合清理整顿低速电动车 严禁新增产能”

低速电动汽车主要是指行驶速度低、行驶距离短、电池、电机等主要零部件技术水平低,用于载客、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汽车,包括老年人代步车等。

近年来,我国低速电动汽车的生产和市场规模无序扩大,生产公司数量已超过百家,产销规模已超过百万辆。 低速电动车的无序生产和采用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另一方面,许多低速电动汽车产品不符合现行汽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生产单位不具备汽车生产资质,车辆无证无险上路,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 据有关部门全年统计,近5年来,全国共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 因低速电动车导致的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逐年增加,这三年的年均分别增加了23.3%和30.9%。

“六部委联合清理整顿低速电动车 严禁新增产能”

另一方面,由于缺乏领域监管和规范标准,低端厂商生产技术简陋,没有核心技术,多年粗放、违规快速发展,不断侵占中高级公司市场空之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产业

因此,更多的交通参与者呼吁从源头上加强对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和采用的监管,维护客户权益和公共交通秩序,解决交通安全与便捷出行的关系,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和采用的维修力度,减少安全隐患。

《通知》确定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业务。

一是开展低速电动汽车产销公司的清理整顿。 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掌握低速电动汽车生产公司的基本情况,为后续阶段的业务开展奠定基础。 对第二阶段、前一阶段调查发现的借用《公告》或者特殊车辆生产许可名义在范围外生产销售低速电动汽车产品的公司,应当进行改进,没有营业执照的,依法取缔扣押。 第三阶段,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淘汰转换调整方案,降低本地区低速电动车的生产能力,制定实施本地区清理整顿的专项计划,相关政策出台后,依法采取综合措施清理生产公司和产品,不符合标准。

“六部委联合清理整顿低速电动车 严禁新增产能”

二是严禁增加低速电动汽车的生产能力。 各地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车产销法律法规,停止出台鼓励低速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相关政策,停止制定公布低速电动汽车准入条件,停止批准或备案低速电动汽车投资项目,停止新建低速电动汽车公司、扩建生产现场等建设项目 相关政策出台的地区,应当立即停止执行,正在建设的项目及时纠正,防止低速电动汽车的生产能力增加。

“六部委联合清理整顿低速电动车 严禁新增产能”

三是建立长期监管机制。 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低速电动车处理办法,设立一段时间的过渡期,通过置换、回购、鼓励报废等方法加速低速电动车使用中的产品报废。 有关部门应当加快后续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建立部门间联动、部门间联动联合监督机制,制定考核判断方法,表彰执行要求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部门,通报批评业务不完善,负责追究不作为的责任。

标题:“六部委联合清理整顿低速电动车 严禁新增产能”

地址:http://www.jnsgt66.com/jxjj/10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