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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洪怀峰
“住宅小区入住率不高,害怕房地产企业亏损,不想接手怎么办? “如果要维护安置室的话,应该找谁呢? ”与这类住房安置问题相比较,11月13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南昌市发布了《南昌市住房安置小区移交和房源录用管理操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处理。
验收备案合格后方可移交
据采访,《办法》规定,南昌市住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住房安置小区的移交工作,编制住房安置源文件、核定住房安置源、按照南昌市市政府(或南昌市政府授权的相关部门)的要求提出分配聘用方案,还负责建立统一的住房安置源新闻体系和有关管理部门
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置区的整体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本辖区内房屋的接收、录用、社会管理和物业管理工作。 被征收房屋所在辖区与所设小区所在辖区不一致的,回迁户原被征收房屋所在辖区政府(管委会)应当配合办理相应的物业管理工作。
根据《办法》和规定,安住房区必须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合格才能移交辖区政府(管委会)管理。 安室小区项目建设单位为移交主体,安室小区所在辖区政府(管委会)为安室小区接收主体。
行业委员会成立后,可以自主选择和采用房地产
按照规定,安置室建设公司在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书面通知属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录用前期物业服务公司。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自主选择和聘用物业服务公司。 住宅小区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住宅建设公司应当及时向住宅管理部门申报,由南昌市住宅管理部门书面通知本辖区政府(管委会),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公司办理移交手续,由本辖区政府)管委会协调前期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的正式进驻管理。
属地政府(管委会)接受管理前,属地政府)、安置室建设公司和物业服务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对相关物业进行现场验收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安置室建设公司应当限期整改。
空可以在全年未调整采用的状态下转移到分开出售的公寓
根据《办法》,在国有土地上安置住宅的小区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合格两年后,仍未采用空的住宅安置源,经南昌市政府批准,可以转为商品房销售市场。 另外,根据《办法》,安装小区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已经申请调整的安装房源为:空在半年内安装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南昌市财政补贴,空设置半年以上的(与司法强制搬迁有关,
另一方面,安装小区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未采购所采安装住房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南昌市财政补贴。 空安置安室转为商品房的,物业服务费用由房屋业主承担。
标题:“空置两年未调拨采用可转为商品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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