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938字,读完约5分钟
■何华丹,中国江西网记者郑周赟/文
有些开发商舍不得卖,延长发售时间; 一些开发商在销售现场不公示新闻,装修价格虚高一些开发商通过第三方加价“团购费”“茶费”等销售商品房的一些经销商被炒了店号,或者通过代理商赚了差价……最近,江西个别楼盘的销售
4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重点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非法销售行为。
开发者
严禁延长商品房的上市时间
市场不景气时,拖延上市“藏而不舍”已成为一些不良开发商的惯用手段。 《通知》要求,对达到预售条件的楼宇,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在30天内申请预售许可,严禁采取分期、零拆等方法申报,延长发售时间。
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在每年6月和12月向从属住房管理部门提交商品房开发项目预售(销售)半年计划申请预售许可前提交商品房“一房一价”表。 房屋管理部门对未按制度提交上市计划和“一房一价”表的项目,暂缓办理网签。
获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宅项目,10天内不得一次性重复公开所有已批准的销售住宅来源。 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销售应当实行定价制度,在商品住宅销售现场明显位置公示预售许可证和预售方案、商品房“一室一价”表等新闻。
团购费会员费不能上调销售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按照申报的《商品房预售方案》对外公开出售。 未按照《商品房预售方案》销售的,当地房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暂缓项目网络签名。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得对外销售,不得通过认购、认购、对号入座等方式向购买者收取预售金、订金、诚意金等费用,也不得变相收取。
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代理费用按“谁委托谁支付”大致执行,不得将代理费用转嫁给购房者。 不能通过“电子商务经营者”、“服务业”、“科技企业”等第三方,采取“团购费”、“会员费”、“新闻咨询费”、“茶费”等涨价销售商品住宅。
不能绑定销售车位和储藏室
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提高价格、在停车位(车库、柴火间、储藏库等)、装修等附加条件下提供价格不得上涨的“首付贷款”、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向出租人垫付首付,或者 不得多卖房、向无购房资格的对方销售商品住宅、诱导、教唆、协助购房者伪造资料规避限购政策; 不得雇用人员制造掠夺幻想、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
必须提供多种装修方案,供购买者选择
《通知》规定,房管部门应当对新批精(全)装修商品住宅楼宇的装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 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提供各种装修方案,供购房者自愿选择。 新建(全)装修房屋预售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销售楼宇内所有户型实体装修样板房,房屋管理局或房地产(评估)领域协会通过公开随机抽选的方法选定多家判断机构,对样板房进行装修价格判断,判断出的平均价格 装修销售价格应当纳入备案系统进行价格管理,与住宅销售价格分开计算。 住宅的预售装修价格必须体现在商品住宅的“一户一价”表中。
广告不得约定户籍升学
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商品住宅广告,不得涉及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和其他市政条件等。 例如,在计划或建设期间必须在广告中注明。 广告中不得包含涨价或投资回报的约定; 不得包含为购房人办理户籍、就业、升学等若干事项的承诺; 不得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媒体等方法捏造、传播房地产虚假房源和价格新闻。 不得捏造、发布停止销售、封顶涨价、地王楼王、政策变化等不实新闻捏造、发布。
中介
不得炒卖场号码或操纵房价
不动产经营者和执行人不得垄断住宅来源、操纵房价、炒店号、赚取差价、代理托管人、非法侵占、挪用顾客交易资金,采取胁迫、胁迫等暴力手段代理服务、担保服务、强制勒索 不得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与投机者集团贯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处罚
拒绝在不纠正的情况下执行联合惩戒[/s2/]
根据《通知》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经纪违反相关规定的,分别由房屋管理部门、价格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对扩大样板房建设、误导客户、未按规定公示预售新闻、藏盘惜售、独占住房来源的行为,房管部门在书面警告、企业广告主要负责人协商、完善前,将采取网络图书 根据情节轻重,公开通报、列入失信公司名单、资格许可机构通过资格审查审查要点等措施也拒绝改进的,在开发公司资质消失之前,保留其他相关手续,并将相关新闻通报土地、税收、金融、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 对非法侵占、挪用客户资金、以暴力手段强制提供服务等涉嫌违法犯罪和黑涉恶问题,移交司法机关解决。 相关解决结果新闻与国家公司信用新闻公示系统(江西)对接,将调查结果通报各成员单位,形成联合惩戒。
标题:“开发商中介这些行为将被严惩!”
地址:http://www.jnsgt66.com/jxjj/10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