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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纳税人、缴纳人采用现金的权益,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收缴税款过程中人民币现金若干事项的通知》,在离线缴费服务场所(包括税务师厅、代办机构等)设立人工现金收缴通道,办理现金

通知指出,委托代为征收税款时,税务部门应当通过书面形式确定要求受托方设立人工现金领取通道。 各地税务机关大力推行“非接触式”纳税的,应当充分考虑智能设备对纳税人、缴纳人的需求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满足纳税人、缴纳人用现金方法纳税缴纳的诉求。

“税务总局要求:办税缴费场所应设人工现金收付通道”

通知指出,各地税务机关社会保障(非税)、收入计划核算、纳税服务、征管科技等部门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确保人民币现金收付渠道畅通,保证现金税费征收后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时限办理缴存库 (记者王观)

标题:“税务总局要求:办税缴费场所应设人工现金收付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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