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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监会网站30日消息,7月28-29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保险业学习贯彻全国金融实务会议精神研讨会”上表示,深化企业治理改革,坚决防止大股东操纵现象的发生,将保险机构异化为少数人的融资平台。

陈文辉指出,做好保险事业,要多次稳定事业整体基调,切实抓好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风险、深化改革三大任务,使保险业真正成为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维护金融安全、改善民生保障、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

首先要多次为实体经济服务。 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是保险业的自然使命。 不忘初心,回归本源,加强本职工作,多次“保险业姓保”,使保险成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实现保险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和谐快速发展。

“保监会:坚决防止出现大股东操纵现象”

其次要切实防控风险。 保险是吸收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的特殊领域,必须比较有效地履行风险管理职能,加强自身对风险的管制,不能从“风险的管理者”异化为“风险制造者”,不能将风险管理领域作为风险的来源。 要在所有领域把风险防范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深入治理市场混乱,果断处置潜在风险点,完善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切实遵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最低线。

“保监会:坚决防止出现大股东操纵现象”

第三要深化保险改革。 要深化改革优化保险资源配置效率以改革夯实保险业持续健康安全快速发展的基础 要推进公司治理改革,坚决防止大股东操纵现象的发生,不可将保险机构异化为少数人融资平台;要深化产品管理制度改革,提高保险产品的保障属性,不可将保险产品异化为少数人融资工具; 要深化资金运用改革,为保险本职工作服务,不能把保险资金作为大股东投资控股的工具。 必须站在提高金融国际竞争力、保护顾客权益、加强金融有序竞争、防范金融风险的高度,自主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我国保险业竞争力。

“保监会:坚决防止出现大股东操纵现象”

陈文辉指出,要做好保险事业,保险监管责任重于泰山。 保险监管体系要对照中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治立场,处理突出问题,弥补监管薄弱环节。 要严格监管,亮剑,敢碰硬物,敢“揭盖”“敲板”,多次重罚,确保监管真正“长牙”。 下一步,保险业要在监管体系、制度、手段和队伍方面精益求精,进一步加强监管专业性、统一性、建立立体化的监管问责体系,填补监管真实空,防止监管套利,形成监管合力。

标题:“保监会:坚决防止出现大股东操纵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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