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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行公布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将把明年一季度资产规模超过5000亿元的银行发放的一年期同业存款纳入宏观审慎判断体系( mpa )考核。 这将比较有效地抑制金融市场同业套利混乱,降低金融市场整体运行风险。
虽然最初的网上同业拆借等以前就流传了同业业务,但金融市场迅速发展了线下同业存款、同业拆借等所谓创新同业业务,其间也出现了各种形式的明保、暗保; 合同形式各种各样,抽屉协议也司空看惯了; 同行业务和影子银行交织在一起,金融市场的违规行为十分突出。
年,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禁止回购销售非标准资产,禁止各种形式的担保,确定单个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债务总额的三分之一等,这些措施为“原件 但是,金融市场并未就此停止套期保值的脚步,年我国同业理财市场迅速兴起,年同业存款发行也迅速膨胀。 以同业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债市为中心形成了较为清晰的同业资金套利链,进一步偏离了流动性管理的初衷。
与商业银行以前流传的存款、贷款、结算业务不同,金融机构的同业业务具有很高的风险传染性、业务脆弱性。 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形成的巨大交易互联网,瞬间传导风险,引发流动性问题。 年我国金融市场“钱紧”,并不是因为流动性少,而是个别机构的不正当行为使风险倍增的效果。 无论如何,过分依赖同业批发资金对金融机构来说是不慎重的。 同业批发性资金容易获得,但“快来,去也快”。 特别是由同业批发资金形成的债券资产、非标准化资产,交易便利性差,严重依赖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状况。 如果同业批发资金不按期周转,可能会引起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
另外,由于同业业务资金来源和运用所形成的资产负债期限存在偏差,相关风险也高于银行表记贷款业务,应高度警惕。 另外,在杠杆化、风险防范的主基调上,过去同业的资金对冲链反而会成为金融机构的经营负担。
基本上,金融机构的同业业务要为流动性管理目的服务,不是同业资金套期保值的工具,不能成为扩大规模的手段。 无论是防范金融风险还是促进业务稳定快速发展,金融机构都必须尽力不要过分依赖同业业务。 金融管理当局也应立即制定规则,消除不合理的同业对冲空之间,促进同业业务规范的快速发展,回归流动性管理的本源。
标题:“央行报告剑指银行同业套利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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