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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8月25日,在周五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常德鹏发言人表示,近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2起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包括1起市场操纵案件、1起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件。
在一份市场操作案中,从去年6月26日(星期五) 14时51分至14时59分,周晨暂停采用本人的证券账户,利用资金特点,大额连续申报购买“新农开发”,并以涨停价大额封上“新农开发”的价格。 年6月29日(周一) 9点24分至10点36分,周晨抛售了前一个交易日买入的所有“新农开发”股票,获利约220.5万元。 周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203条的规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没收周晨的违法所得约220.5万元,并处约220.5万元的罚款。
在1起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件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普通合伙(简称中兴华所)在为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企业进行年、年财务报表审核中未尽全力,未执行必要的审核流程,未得到充分的适当审核证据。 中兴华所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173条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223条的规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中兴华所修改,没收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450万元罚款。 给予直接负责的注册会计师聂捷慧、张学锋警告,各处10万元最高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注册会计师李尊农给予警告,处以5万元罚款。
这些行为必须违反证券期货法法规,破坏市场秩序,坚决打击。 常德鹏强调,证券监管委员会将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惩各种违法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标题:“证监会依法对2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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