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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9月26日,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报道,近期,中证协对企业债务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中有违反自律规则行为的16家证券企业采取自律惩戒措施,并对2家证券企业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对14家公司采取警告自律管理措施。 上述自律惩戒措施都记入协会的诚信体系。 此次自律惩戒措施比较了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债券部组织各证券监督局对本辖区内企业债券发行人专项现场检查结果发现的问题。

“中证协对16家证券企业采取自律惩戒措施 并记入诚信系统”

另外,中证协对7名违反自律规则的工作人员采取了自律惩戒措施,即注销执业证书,2年或3年不受理执业证书的申请。 上述自律惩戒措施均记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协会的诚信体系。 上述员工违规行为包括在任职期间冒用所在单位名义对外开展债券代理交易,借用与其好处相反的部门的支持债券销售的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进行异常交易的客户证券账户,为用户和他人之间的融资活动提供中介服务行为的违规客户账户的操作 推荐未经所在单位许可,超出业务范围向客户提供他人操作客户账户、方便用户和他人委托理财等。

标题:“中证协对16家证券企业采取自律惩戒措施 并记入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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