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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从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目前正在研究修订《律师事务所从业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律师事务所从业ipo、并购重组等证券法律业务细则,不断健全证券法律业务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承担着重要的公共使命。 各国证券监管机构重视和重视律师事务所在资本市场稳步发展中的封闭作用和监管工作。
此前,为了做好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监管工作,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司法部根据《证券法》不断完善和细化监管制度要求,于2001年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企业新闻公开编辑规则第12号——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业务报告》, 2007年制定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管理办法》,确定了证券法律业务的范围和律师执业要求,规定了违反执业的法律责任。 年制定了《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工作执行规则(试行)》,进一步确定了证券法律工作的验证规则和编制法律意见书的基本要求,处理了律师执业“如何做好”的问题。 年颁布了《律师事务所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工作执行细则(试行)》,为其他类型的证券法律工作执行细则提供了经验。
业内人士表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年来不断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从事证券法律工作的监督检查,以“专项检查”为线索,督促律师事务所提高业务质量,继续打击违法行为。 去年,今年连续两年组织律师事务所进行并购重组、ipo证券法律业务专项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创造了良好的监管态势。
标题:“律所从事IPO并购重组等业务细则正在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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