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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由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行局局长杨红灿回答相关主题。 本网李清拍

本网北京11月19日,电子网络购物已经成为生活习惯,但在淘宝等电子商务购物平台上,刷单炒的行为很常见,qq群和论坛等社会交流网上经常有淘宝刷单的广告。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人们关注的电子商务业者的“名单炒作”有哪些处罚措施? 年11月17日,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接受了本网和中国政府网的采访,回答了你在意的问题。

“工商总局:对“双11”当日“刷单炒信”开出20万元罚单”

本网:广东东莞,手机尾号来自7928“淘宝刷单”的网友问:“淘宝刷单没有法律约束吗? 在qq群、论坛等社会交流网上经常有淘宝刷单的广告。 这完全是个骗局,欺骗了很多客户。 》修订后的《防止不正当竞争法》对管理“炒传单”之类的行为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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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行局局长杨红灿: 全社会,特别是客户都很关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文件更新规定。 因为这关系到顾客购物时的参考值。 如果差评受到好评或不被显示,购物时的参考关系就会发生变化。

刷新是指EC平台上的卖家通过安排刷新进行虚假交易,提高商品销售额、好评率、店铺信誉,提高商品和店铺的搜索排名,增加顾客选择的交易机会的行为。 涂信的目的是什么? 就是争取越来越多的交易机会。 刷新机盈利了,但客户受损了。 这显然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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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购物的时代,一方面由于网络的虚拟化而无法直接体验商品的质量,因此卖方提供的商品介绍、店铺的销售情况、顾客评价成为顾客购买决策的重要依据。

另一方面,EC平台以商品的销量和好评量为商品搜索排名的最重要依据,排名的高低与商品被客户看到和选择的概率密切相关。 成交率高,好评多,客户可能会相信这家公司购买商品。 因为,卖方有根据EC平台对设计进行排名,决定顾客心理的强烈动机,通过印刷收据,卖方可以在短期内以低价迅速增加销量和好评量,从而获得竞争上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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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网购市场的快速发展,“刷单炒信”行为从原始熟人的操作,已经走向事业化、规模化、产业化,产生了大量的“刷单集团”、“刷单平台”,分工精细、操作隐蔽、刷单平台。

竞争执法局还有取缔传销、规范市场营销的任务,所以我在这里要密切关注广大群众,防止大家在依法打击查账方面也认识到了这一情况而上当受骗。

“炒传单”通过虚假交易生成不真实的销量数据,受到客户好评,对客户的购物决策产生重大误解,属于虚假商业推广。 新的《防止不正当竞争法》就是这样定性的。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也受《顾客权益保护法》的管制,还给票据发行商带来了不公平的竞争特征,没有票据的诚实商家失去了部分交易机会,扰乱了市场秩序,因此在《防止不正当竞争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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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虚假推广的具体复印件给予确定,一方面确定经营者不得对该商品的“销售情况”、“顾客评价”等进行虚假或误导的商业推广,也不得欺骗和误导顾客 也就是说,不能自己重写自己的信,也不能重写别人的信。 两种虚假的普及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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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法的规定,对“印单炒信”和“印单炒信”的援助将面临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也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这样可以很好地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实际上也可以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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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新规则表明了我们国家纠正欧盟平台混乱的决心。 双十一销售节当天,央视曝光了炒作住宿收据、删除差评的行为,我们执法部门随即成立了调查组,14日开出了20万张罚单。 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今后这种行为越来越少,作为执法机构,我们一定会依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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