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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络新闻全媒体记者何柳斌、实习生刘鑫报道,去年下半年,我省开始严查信贷资金流向。 1月2日,记者获悉,江西银监局九江分局开罚单,对九江银行柴桑支行、瑞昌农商银行城东支行进行处罚。

经调查,九江银行柴桑支行有本人使用贷款买卖信托产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领域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受到警告,被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瑞昌农村商业银行城东支行因合同约定用途未采用贷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领域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被警告,被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标题:“九江银行柴桑支行、瑞昌农商银行城东支行被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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