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53字,读完约1分钟

3月6日,江南都市报记者汪清林从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获悉,年第一期储蓄国债和二期储蓄国债将于3月10日开始发售,我省居民可在15个承销机构的网点柜台购买。

年第一期储蓄国债(证票式)以下简称第一期)、年第二期储蓄国债)证票式)以下简称第二期),将于3月10日开始发售,3月19日结束。 一期和二期国债(以下简称二期国债) )的最大发行总额为300亿元,其中,一期为150亿元,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4.0%; 第二期为150亿元,期限为5年期,年利率为4.27%。 投资者从购买两期国债之日起开始计算利息,到期后支付一次还本付息,不计算复利,逾期不加利息。

“江西居民3月10日起可在15家银行购买国债”

2期国债应按面值向个人发行,销售面额应为100元的整数倍。 2期国债为记名国债,记名方法使用实名制,可以挂失,但不得流通转让。 投资者购买2期国债后,可以到原购买机构进行提前兑换和质押贷款。 但是,发行期最后一天(年3月19日)不提前兑换。 提前兑换2期国债时,利息根据投资者的实际持有天数和相应的利率等级支付。

“江西居民3月10日起可在15家银行购买国债”

我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快速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广发银行15家机构代理销售本期国债,有意购买者为上述15家承销机构的网点

标题:“江西居民3月10日起可在15家银行购买国债”

地址:http://www.jnsgt66.com/jxjj/90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