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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中国江西网络新闻全媒体记者金路遥对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表示,我省近日就行业政府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实施的新闻公开了实施意见。 其中,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政府新闻,经明确积极公开的,应在政府新闻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公开。 特殊情况12个工作日内不能公开的,最晚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根据该实施意见,重要建设项目包括:主要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铁路、公路、水利、市政、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转移等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 )项目、实行核准制管理的公司投资项目 我省提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依法公开的文案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中的新闻应当尽量对外公开。
在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公开审批服务新闻、审批结果新闻、招标新闻、土地征收新闻、重大设计变更新闻、施工相关新闻、质量安全监督新闻、竣工相关新闻8类新闻的要点。 为了积极公开,必须在政府新闻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公开,因特殊情况在12个工作日内不能公开的,最晚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明确根据申请公开的,除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若干事项应当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 (江南都市新闻) )。
标题:“重大建设项目要要点公开8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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