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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全媒体记者任德志
6月18日,据江南都市报所有媒体记者报道,南昌市近日发布《关于推进健康扶贫再提高项目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到住院水平,最高可报销90%。
门诊特殊慢性病最高占90%
《方案》提出,全面实施财政援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额下降50%,大病保险1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复诊)补偿比例达到90%。 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超过7500元后支付线以上的部分,按50%的比例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
另外,将地中海贫血、血吸虫病、结核病、癫痫、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等我省常见地方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确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达30种,其中ⅰ类8种、ⅱ类22种。 将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报销率提高到住院水平。 即一级医疗机构的报销率为90%,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率为80%,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率为60%。
提高门诊慢性病的全年支付限额。 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平均最高支付限额从3000元左右提高到平均5000元。
特困者的重大疾病全额救助
根据《方案》,提高补充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人均年筹资330元以上的标准在农村建设档案中为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的筹资水平。
农村建设档案挂牌的贫困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下的费用未达到大病支付线的患者,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下的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补偿; 在农村建设档案上牌贫困患者入住定点医疗机构,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下的费用可以达到大病起付线的患者,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下的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补偿。 重要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分别按目录外75%、目录内90%的比例和顺序进行补偿,使农村建设档案挂牌的贫困患者最终实际报销补偿比为90%以上。
另外,南昌市将加大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力度。 建立档案全额救助卡贫困人口中农村特困人员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在现行救助比率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进行救助。
对15种重大疾病进行特殊治疗
在继续实施10种大病免费治疗的基础上,南昌将调整完全的重大疾病免费治疗政策。 开展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对贫困人口为食管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小儿苯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执行专项救治政策。
对15种专业救治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收费总额控制。 贫困患者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救治费用首先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不足定额标准的80%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补足至80%,由补充保险核报18%,由个人负担2%;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救治费用首先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规定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不到定额标准的70%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补足到70%,再由补充保险核报承担27%,由个人承担3%。 (江南都市新闻) )。
标题:“重大疾病贫困患者报销补偿比超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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