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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南昌信(记者陈璋)近年来银行起诉的信用卡纠纷案件较多,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呈逐年大幅增加的趋势,但与银行提出的诉讼请求中的滞纳金相比,许多人对其合法性表示怀疑。 对此,南昌市青云谱法院表示,银行未必支持缴纳滞纳金的请求。

“信用卡滞纳金不能“想收就收””

近日,在青云谱区法院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中,一家银行以被告林某拖欠信用卡账单为由向法院起诉,主张被告归还信用卡本金,支付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手续费。 但林坚持认为银行收取的费用太高,怀疑银行收取的上述费用是否合法。

“信用卡滞纳金不能“想收就收””

对此,经法院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若干事项的通知》第三条,自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滞纳金,持卡人因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与持卡人协商通过 但是,在这次事件中,一家银行没有约定逾期还款违约金的领取方法和标准。 因为,该法院应该不会支持银行主张的年1月1日以后的滞纳金。

“信用卡滞纳金不能“想收就收””

法院还对部分银行主张的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手续费等各项费用加在一起过高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银行收取的所有费用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也不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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